• 法规标题:

  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《关于发布部分高风险医疗器械品种的通知)》(2011年1月1日,国食药监械〔2009〕131号).docx

  • 时效性:
    现行有效
  • 适用地区:
    全国地区
  • 效力等级:
    规范性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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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发布部分高风险医疗器械品种的通知

2011年1月1日,国食药监械〔2009〕131号)
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药品监督管理局):

根据国家局《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国食药监械〔2009〕834号),现确定部分高风险第三类医疗器械品种为:心脏起搏器、人工心脏瓣膜、血管内支架及导管、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、动物源医疗器械和同种异体医疗器械。

特此通知。
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

○○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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